进入20世纪卯年代,计算机技术在办公领域得到普遍应用,推动了各类机关办公的现代化。为了适应办公现代化的要求,便于计算机检索和公文的管理,公文“主题词”应运而生。国务院办公厅于994年4月23日以国办秘函[1994]157号文件发布了(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),废止了1988年12月修订的主题词表,并公布了(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)使用说明,初步规范了公文主题词的制作和使用。 但由于主题词表的使用从上至下没有实施细则,加之主题词的应用、制作在不断完善、规范的过程之中,故,在各级公文主题词应用和制作中出现很多问题,笔者归纳为五大问题。 2 E0 J, v+ a7 `* D k* I2 ^
' r* J+ z/ @! L! f( s5 y/ T
+ {% N+ [6 g0 J" ~- _
一是前题后移。出现这一问题多是因为不了解也没掌握主题词的体系结构,不清楚主题词的作用和意义,只是盲目跟随使用主题词,把标题完整地搬移到后面作主题词的词目而用。如:(关于成立XX市电子游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》主题词是这样标引的:“机构设置电子游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面 通知”,而正确的主题词应拟制为:“机构 电子游戏面 管理 领导小组通知”。 3 r/ a& E C2 a
( I- ?2 l$ r% h* U' c 二是类别不分。这有三种情况:①类别判断不准。如(关于成立XX市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的通知》的主题词标注是:“民政 救灾 领导小组 通知”,其类别词使用“民政”词目不准,而应使用“机构” 词目。②把区域词当作类别词使用。如某市下发的(关于做好商品流通工作的通知》主题词“贸易 商品 流通 通知”中,就把 “贸易”这一区域词作为类别词使用了,这里正确的主题词标引应是“商业 商品 流通 通知”。③用类属词取 代类别词。如(X x省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贴 的主题词“政府 重点 工作 意见”,这里缺少类别词“综合”,而错误地用类属词目“政府”代之,正确的主题词应是”综合 政府 重点 工作 意见”。 . ^. y; K6 T2 y; X4 [ O6 T
" z6 x2 g) G Y6 f# ^+ ^# Z: F 三是词目过多。主题词的标引要求:一份文件,除类别词外,最多不超过5个主题词目,但有的竟达6个以上。 - s) ^/ E q0 O4 M) |. l
( ?. d: R+ ?4 d- K: e- i B
四是生造词目。主题词的词目选用既要能全面、真实地反映一份公文的主要内容,又不能超出正在执行的本级以上的主题词表范围,更不能乱造、生造词目。尽管向下行文时,当在主题词表中找不到合适词目时,虽然可自定能反映公文主题的词目,但一定要在自定词目后记以“凸”符号标明。如:(关于分解落实(政府工作报告)提出的2001年主要任务的通知》的主题词是这样标引的:“政府 工作 任务 落实 通知”,其中“任务”、“落实”这两个词目在(XX省政府主题词表》中找不到,又没在两个词目后加注“凸”符号,就属生造词目。正确的拟定应是:“综合 政府 工作 分工 通知”。目前一般的省、市、县都比照(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)制定了各自适用的主题词表,制作主题词时应该严格执行,不可生造,否则就会造成新的混乱,失去主题词应有的作用和意义。
8 L5 l6 d4 d/ C* Q1 e* e U3 n" U4 b
五是置放错位。主题词的使用,目的之一是方便公文检索。因此,按照公文规式的有关规定,公文主题词应与版记一起置放在公文末页的背面下方。但有些公文为了印刷方便,往往忽略了这一点,把主题词与版记一起置放在公文末页的正面下方,这是错误的。 ( Z- ]0 ^! G: F# h& s4 r8 U! w, v
. x$ w# W9 {/ ]+ C& V! g9 |
那么,怎样才能搞好主题词的制作,促进公文主题词的规范呢?笔者认为应做到三点:
: k& b7 J6 A( B4 t* \- r U' l5 S( E; `' \$ ~
* F: Z3 }; F' x' |* k- I/ M1.了解主题词的体系结构
: Q# w$ k2 R i: H* t4 P2 c; ] 公文主题词,一般由类别词和类属词组配而成。(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)分三个层次列表。第一层是对主题词区域的分类,只作为划定类别词和类属词的区域,便于查找、使用类别词和类属词,不作公文主题词词目使用(即不可用来制作公文主题词),如序号为“01综合、经济”类、序号为‘’05财政、金融” 类等。第二层是类别词,即对主题词的具体分类,如序号为“02工交、能源、邮电”类中的“02A业”、“02B交通”、“02C能源”。“02D邮电”等;第三层是类属词,如序号为“02工业”类别词中的“冶金”、“地矿’、“汽车”、“化工”等。第二层(类别词)和第三层(类属词)统称为主题词,用于文件主题词的标引。
& Q3 E0 n; B+ d* T; }
5 J' @" q' N- q! V# U" ~) L N% f$ @3 v, a7 I$ M* Q
3.统一主题词的标引要求 % f: \5 C& O& o- L
(1)用词要求。上行文,必须严格按照上级公文主题词表及其要求拟制公文主题词,不可使用上级公文主题词表中没有罗列的或者废止的类别、类属词;下行文,可使用自定的公文主题词表中任何类别词、类属词。县级以下无条件的单位,下行文也可不使用主题词。 + w: {+ v! u" I5 r
(2)置放要求。主题词应置放在文件的末页背面抄送栏之上,顶格。“主题词"三字之后用。冒号”,“主题词"三字与类别词、类别词与类属词(词目与词目)之间相间一字空格。如:主题词:农业 水土保持 通知
6 M- m: }* s; e+ W G (3)字体要求。“主题词”三字和冒号用三号黑体字;词目(类别词与类属词)用三号小标宋体字。 9 W! i5 f. e o
|